2.5亿存款失踪,银行的“甩锅”丑态太难看!储户权益谁来保?
7月15日上午,广西南宁。备受关注的“工行南宁分行2.5亿存款失踪案”在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庭审中进行证据交换。
储户的愤怒与无奈
7月15日的这场庭审证据交换,就像是一场激烈的交锋。储户代表段女士的每一句话,都充满了愤怒与无奈。她透露储户委托律师向法庭提交约36组证据,指控工行南宁分行存在严重内控失效:员工行为排查形同虚设、对异常大额支付核查缺位、营业场所管理存在重大疏漏。她认为工商银行存在系统性管理失职,这绝非空穴来风。
段女士认为,部分储户存款在存入银行后仅45分钟,就通过内部人员梁某伪造的流程被迅速盗取,且银行系统此前已发出风险预警却未能有效拦截。员工行为排查形同虚设,内部人员能如此轻易地伪造流程盗取存款,这不是失职是什么?异常大额支付核查缺位,当银行系统发出风险预警时,却未能有效拦截,任由储户的存款被迅速转走,这难道不是银行的重大失误?营业场所本应是安全的象征,可在这起案件里,却成了犯罪的温床,管理疏漏到了如此地步,银行怎能撇清责任?
银行玩起了“太极拳”和一流的“甩锅术”
反观工商银行,提交9组证据抗辩,强调操作流程符合规定,存单背面有风险提示,还将责任一股脑推到储户身上,指责储户被高息揽储吸引,将银行密码和身份证交给梁某。工商银行方面强调银行操作流程符合规定,存单背面已进行风险提示,认为损失根源在于梁某的个人犯罪行为,银行并无责任。此外,储户是被高息揽储吸引 ,将银行密码和身份证交给梁某,是储户过错。
工商银行南宁分行2022年3月18日凌晨发文称,目前司法认定梁某属个人犯罪行为,不属于职务侵占行为;同时,受害人受非法高息引诱,通过非正规程序操作,导致资金损失。我行坚持依法合规经营,对违法违规行为严肃处理、绝不姑息,将依法合规处理此事,保障客户合法权益。漂亮话一大堆,就是不担责!
事前百般引诱,事后“一退六二五”
经常办理存取款业务的人都会知道,现在银行的柜台之外,总是游荡着很多人,具体是干啥的我们是傻傻分不清的。反正人家穿着银行的正规工作装,别着同样的胸牌,要么号称“XX经理”,要么号称“业务主管”,他们态度和蔼可亲,遇到难题人家也会指点一二,当然在恰当的时候人家肯定要想您推荐“我这有一款很划算的业务”。
有点警惕性的储户也许会问一句“这事银行行的正规业务吗”?这些人肯定会信誓旦旦“瞧您说的,我的穿着、我在银行内,还会有错”?再加上在周边的银行人员(也许也是托儿)帮着证明,你让老百姓如何分辨?他们很快确定“错不了”!你想想,在银行营业场所,面对的是行长和员工,出于对各大银行大品牌的信任,我们能不信吗?于是才会出现,人家怎么知道,我们就怎样配合,相关操作就这样顺利OK。
这种信任错付,怪我们储户?银行内大肆游走的人员说不是你们的员工?说得过去吗?银行的行长、值班长在干嘛?保安在干嘛?如此需要层层设防的场所,进去的人穿着你们的衣服,你说你没责?说储户太轻信他人?这说得通吗?
监管部门除了预警不能“熔断”?
再看看银保监部门的作为,曾下发过11次预警,可工行呢,置若罔闻,任由梁某继续在工作场所作案。这就像一个警察发现了小偷的踪迹,多次警告商场保安,保安却无动于衷,最后小偷在商场大肆行窃,商场却不承担任何责任,哪有这样的道理?当地银保监局也认定银行存在场所和人员管理的过失,并给予处罚,这已经很能说明问题了。
再说了,出现这么大的问题怎可一味预警,不能有如股市一样的“熔断”机制?对于明显不正常的业务流水,怎就不能直接喊“咔”叫停,眼睁睁看着犯罪达成?是不是也有些奇葩了!
银行也是服务部门,别认识错位!
个人认为,银行也是服务部门,别自以为是垄断行业,就忘记了服务的本真。银行行对储户资金安全负有更高层级的安全保障义务,这是法律赋予储户的权利,也是银行应尽的责任。即使损失由内部犯罪引发,只要银行存在重大管理过错,就理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。这不是偏袒储户,而是为了维护公平正义。
银行作为金融机构,本应是诚信和安全的守护者,如今却在这起案件中尽显“甩锅”本色,实在让人失望。它吃相难看的背后,是对储户权益的漠视,对自身责任的逃避,是忘记服务者角色的狂妄。
希望法院能公正判决,让银行明白,不能仗着自己的垄断地位就肆意践踏储户的信任,银行再牛,也是国家的银行!储户的权益不容侵犯,法律的尊严不容亵渎 。
静待法院的判决结果,银行作为垄断行业这样的嘴脸真的吃相很难看!我们不希望这样的吃相继续横行!
#优质好文激励计划#